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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人大代表积极为律师办实事

2004-05-20

  日前,继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市人大代表栾少湖律师的建议,着手在各级法院为律师设立候庭室后,青岛市国资办和青岛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又对栾少湖代表的两项建议案作出答复,为青岛市的律师非诉业务领域拓展奠定了基础。

  栾少湖代表提出的这两项建议案分别是《规范国有企业改革迫切需要律师参与》和《律师全程参与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议》,市国资办在答复意见中表示:即将出台的“加强国有产权管理、规范国企改制工作的规范意见”中要对国企改革应当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国企改革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资产处置方案报批的重要文件等内容作出规定,以充分发挥律师在国企改革改制中的作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则认为:非常赞成律师全程参与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工作,不仅项目建设需要律师参与,在其他诸如城市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和项目招商引资等政府投资的多个领域,包括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都需要律师参与,政府将根据需要及时寻求律师的法律帮助。

  作为青岛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的栾少湖律师在带领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二百余名律师员工作好自身业务的同时,不忘为本市整个律师业的发展呼吁,并给全市律师带来了实惠,其精神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