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衡资讯

德衡所成功承办山东省诉讼法学研讨会

2005-08-31

  8月29日—31日,“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5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青岛召开。来自全省公检法司和律师、高校有关领导与专家学者参会。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以张兵副主任、办公室肖健主任和顾问王瑞瑜等组成的会务组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受到与会领导和代表的赞扬。 本次研讨会的举办正值国家三大诉讼法的修改被纳入相关议程的关键时刻,因此引起各方高度重视。本次会议呈现三大特点:一是论文多而且质量高,会议收到论文30余篇,其中不乏实务部门领导与专家的精品力作。例如: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玮《刑事诉讼认证的理论与实践探究》、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副院长高玉芝《在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和山东师范大学教授刘国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山东大学周长军副教授《刑事侦查阶段的犯罪新闻报道及其限制》、山东贵和律师所律师于海寅的《恶意诉讼及其法律规制》、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克江的《论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毛洪涛律师的《试论非法证据的取舍》均获与会者好评。二是有关单位一把手积极撰写论文和亲自参加会议。济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关升英专门撰写了五千余字的《论司法能力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定位及职能发挥》、青岛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王臣良撰写了《我国监听制度之建构》、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栾少湖主任撰写了《扩大刑事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中律师辩护权的思考》,省政法委厅级调研员巩忱、临沂市中院院长王培韧、铁路中院副院长谢新民拨冗参会;三是参加规格高、范围广。本次会议由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郑传林、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邹川宁、市司法局局长马国华领衔,会议由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矫春晓与省法院民三庭庭长吴锦标主持。青岛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秦瑞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立源、市司法局副局长曹仁收、市法学会副会长兰海华和省诉讼法研究会各位副会长、理事以及来自省内各地公检法司及学界代表50余人参加会议并合影留念。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群先专门宴请了部分参会领导。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德衡律师楼。

  附: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领导名单

  会 长:矫春晓(原省法院厅级审判员)

  副 会 长:王培韧(临沂市中级法院院长)

  关升英(济宁市中级法院院长)

  巩 忱(省政法委厅级调研员)

  刘国涛(山师大政法学院教授)

  宋秉明(山东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

  栾少湖(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秘 书 长:吴 靖(省法院干部)

  副秘书长:吴锦标(省法院民三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