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2002:德衡所大事纪要

2002-12-30

  1月,我所团总支被司法局团委评为“2001年度先进团组织”。

  1月,公司法部律师代理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申请执行烟台对外供应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充分利用司法强制力,在烟台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协调下,成功地一次性为委托人执行收回案款人民币1500万元,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单笔清收债权金额的最高记录。

  1月,金融法业务六部从2001年12月起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股权部就四起案件达成代理意向,标志着我所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部的合作全面展开。

  1月3日,合伙人李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离所申请并获准。

  1月8日,SteamshipInsuranceManagementServiceLimited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非诉事务。

  1月10日,艾默生(青岛)电机有限公司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非诉事务。

  1月15日,青岛建设集团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月19日—20日,我所参加了在山东路人才交流市场举办的2002年第一次人才交流大会,26日本所2002年第一次新招聘人员面试会在德衡楼阅览室举行,29日,郑巍律师带领实习学生走访了我市县城拟上市企业32家,市郊各大中企业50余家。

  1月19日—2月10日,我所客户服务中心对青岛市市区内401家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及商贸公司,以寄发《法律服务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市场调查。

  1月21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月22日,《生活导报》公布了抗日战争期间我市被日军强行掳走的100名劳工名单,揭开了我市去日劳工索赔案的序幕。德衡所与第二公证处于1月25日成立“对日劳工索赔诉讼法律援助团”,并联合青岛生活导报社、青岛电视台、市档案馆等部门积极展开对日劳工索赔诉讼的前期准备工作。

  1月25日,我所外商投资与行政法部徐昌荣、刘克江律师办理去日劳工索赔一案,青岛电视台采访了徐昌荣、刘克江律师,并于当天《新闻时空》栏目中作为第一条新闻播放。

  1月27日,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诉讼事务。

  1月30日,本所律师应邀赴京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全国律协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工作指导小组成立大会暨研讨会”。

  1月30日,市人大副主任殷康生在市人大副秘书长冯维田等的陪同下视察德衡所。

  2月,济南分所律师霍建平、崔建魁、王海艇、赵凤娟、尹义峰、担任济南最大楼盘“阳光100”国际新城法律顾问。

  2月,根据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受理证券市场因虚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的通知》,我所组织律师及时开通相关法律咨询热线,为投资者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2月,春节将至,本所12名参加“法律顾问爱心助残”活动的律师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专门对本所援助的5名残疾人进行走访,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并送上抚恤金,以使他们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2月6日,市人大副主任王新春和青岛市慈善总会领导到我所视察工作。

  2月6日,胡明主任、徐昌荣、刘克江律师代表我所参加由《生活导报》社组织的青岛籍赴日劳工幸存者聚会。

  2月6日,蒋琪律师与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月10日,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全体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对本所实收资本进行调整的情况说明》以及1998年本所转制以来至2001年的财务收支情况报告、《2000——2001年利润分配与亏损弥补方案》等。本次会议进一步明晰了合伙所财务状况,理顺了财产关系。

  2月19日,在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我所召开大会,探讨“发展核心竞争力,开创德衡新辉煌”的工作。

  2月22日,青岛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和青岛市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相继隆重开幕,本所抓住两会开幕的契机,分别在黄海饭店和府新大厦设置宣传台,积极为两会提供法律服务。

  2月23日,我所合伙人继续就2月10日召开第一次全体合伙人会议时未讨论完毕的议题进行讨论、表决。对2月10日召开合伙人会议讨论后修订的《2002年收入、费用预算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审议并经合伙人表决原则通过。为加快理顺合伙体制,本次会议提出对现《合伙人协议》、《章程》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

  2月28日,合伙人苗君钰提出退伙离所申请并获准。

  3月,我所义务担任青岛市慈善总会法律顾问。

  3月,受韩国高丽大学社会学院的邀请,我所汉城代表处代表律师任虎给邀请到会的韩国企业界人士讲授中国投资、税收、反倾销、报关、外汇管理等中国法律制度,受到与会者好评。

  3月4日,本所客户服务中心开发“609工程”(潜在客户名单),供本所律师查询使用。

  3月8日,我所在瑞丰苑酒店三楼多功能厅举办了“庆三八卡拉OK比赛”及娱乐活动,五十多位律师及行政人员参加了历时三个多小时的活动。

  3月8日,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诉讼事务。

  3月8日,金融法业务七部赵霞律师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妇女儿童维权会议。

  3月8日,经所工会发出倡议,全体律师、员工为已辞职离所身陷家庭严重困难的临时工司机徐人忠同志捐款7560元。

  3月12日,本所刘克江律师应邀参加我市地方政府法制建设专题调研座谈会。

  3月21日,本所获市南区“二十强”私营企业荣誉称号,成为唯一获得“二十强”私营企业的律师事务所。

  3月21日,青岛海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3月28日,“创新·德衡”系列法律讲座在青岛市生命科学研究院正式开课。

  3月29日,我所外商投资与行政法部徐昌荣律师为青岛安普泰科有限公司进行了讲座,内容涉及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以及企业经营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到会听课的是安普管理人员。

  4月2日,MichaelPaulPonaldson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诉讼事务。

  4月3日,韩国刺绣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诉讼事务。

  4月6日,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合伙人会议。讨论、表决通过了《2002年度合伙人分红及亏损承担方案》,本次会议上,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向全体合伙人通报关于拟租用装修新德衡律师楼(位于香港西路光大银行对面位置)有关事宜,与会合伙人均表示同意。

  4月6日,合伙人魏博文、刘凌云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离所申请并获准。

  4月6日,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来临之际,我所团总支组织全所团员青年到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扫墓纪念活动,下午2点,我所团员集体参加了此次活动。

  4月8日,经所指派,郑巍、虞海升两位律师为打工妹李爱玲提供法律援助,该新闻在青岛电视一台《生活在线》栏目播放。

  4月9日,澳柯玛总裁鲁群生来我所视察。

  4月10日,经律协党委审查同意,我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经中共青岛市律师协会党委同意,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栾少湖任支部书记、王瑞瑜任支部专职副书记、胡明任组织委员、王隽任学习宣传委员、李刚任文体生活委员。

  4月11日,青岛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4月12日,由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山东天香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德衡律师区域合作伙伴第四次业务协作会(二OO二年第一次会议)”在菏泽市花都大酒店隆重召开。来自山东省13个地区的区域合作所主任或副主任参加了本次会议(日照东方太阳所、枣庄明公所请假)。此次会议旨在研讨律师代理全省辖区内涉外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证券侵权案件的相互合作问题;省内跨区执行事务的相互合作问题;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全省清收业务的合作问题,并结合近一段时期律师业务发展情况,与各协作所共商对策,以合作促发展。

  4月15日,青岛巴龙集团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4月15日,山东省北墅监狱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4月17日,中央政法委调研组在山东省政法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有关领导陪同下到我所就律师办案收费及行业发展与扶持等进行研究。

  4月23日上午,青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岛区政府)聘请律师顾问团仪式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室举行,本所栾少湖、胡明律师做为受聘律师到会参加。

  5月,霍建平律师赴香港参加山东省经贸洽谈会,并协助福胶集团在香港出庭作证。

  5月,冯利辉律师随山东省证券代表团赴新加坡、香港考察。

  5月,由霍建平、崔建魁承办的莱芜广寒宫啤酒厂担保案,最终以莱芜广寒宫啤酒厂不承担担保责任结案,为该厂避免5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5月5日,值中国政法大学建校50周年之际,栾少湖主任作为79级中政大复办后首批入校的学生,向母校赠送了一尊象征敬爱老师形象的大理石雕塑,以表达学子对母校及其老师的感恩之情。该雕塑造价人民币5万元,采用莱州产“雪花白”大理石为基材(尺寸约为70cm╳80cm),重500余公斤。

  5月5日,韩国国际法律经营大学院大学校总长(即校长)柳炳华教授与韩国TLBS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郑永焕主任律师一行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参观。

  5月7日下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召开了“2002年度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月动员大会”,第二个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月拉开帷幕。

  5月8日,山东省青岛海运总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5月中旬,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委托,我所公司法业务部承办的华融系列诉讼案大部分进入执行阶段,在市北法院、中院执行局等主持下,华融公司与大部分债务人进行了协商,有几家已达成还款意向。这表明经过一年多的辛勤劳动,华融事务已开始进入“收获”季节。

  5月10日,我所赵秀琴、郑巍律师在办理孙善德玩忽职守案中,以孙善德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为切入点,进而展开分析孙善德只触及行政处罚而非刑事处分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法院最终认定孙善德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以其行为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5月10日,青岛红领集团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5月15日,备受岛城市民关注的《半岛都市报》记者迟红武见义勇为被打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栾少湖、毛洪涛律师依法出庭维护迟红武的合法权益,该案经多家媒体报导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5月16日,黑龙江司法厅领导来我所参观、考察。

  5月21日,第五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栾主任参加会议并当选为山东省地区八位理事之一。

  5月26日,召开第三次合伙人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对本所现行章程、协议进行了修订、讨论,第一次提出创设有限责任合伙人的设想,并对合伙人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细化,本修订稿将集中各合伙人意见于7月份合伙人会议时再次讨论、修订,加以完善。聘任专职律师廉恩臣自即日起担任北京分所主任之职。

  5月31日,中国新华航空公司委托我所办理系列执行事务。

  6月,我所济南分所获济南市理论研讨会组织奖,宫向东、战飞扬、王波涛撰写的论文均获一等奖。

  6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委托办理的执行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协议首期已履行。

  6月,栾少湖被聘为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咨询顾问,市体改办公室于大江同志亲自向栾少湖颁发聘书。

  6月,经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为所内专职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办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推出的“路路顺”保险。此后,本所每年均为律师员工办理此类保险。

  6月,“青岛业余足球甲级联赛”拉开序幕。我所足球队经过六场角逐,在十二个参赛队中取得第七名的成绩。

  6月1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经考核正式聘请我所徐昌荣、李强两位律师为该调解中心调解员。

  6月1日,信达公司济南办事处与我所签订侵权维护委托协议,由我所全面维护其在青的债权。

  6月3日,湖南省司法厅领导到我所参观。

  6月3日,青岛澳柯玛通信网络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6月10日,青岛市价格事务所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6月11日,我所执行主任胡明到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德衡杯”双语演讲比赛现场,对同学们的精彩演讲给予了充分的鼓励与褒奖。

  6月12日,我所青岛总部、济南分所、北京分所已全面完成2002年度执业律师年检注册材料呈报工作。本次年检人员:青岛本部共90人,济南分所共16人,北京分所共5人。

  6月13日,上午9时,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市公杯”乒乓球比赛正式拉开战幕,我所派出了一支由5人组成的代表队参加了比赛。

  6月15日,为改善我所单身宿舍居住条件,单身律师人员喜迁位于海洋游乐城附近、建筑面积102平方米的观海新居。

  6月18日,为进一步适应所内业务发展需要,我所面向全国招聘实习律师,从六十余名应聘人员中选聘了二十八名实习律师。通过面试后,我所于6月30日为上述实习律师统一组织了相关考试。

  6月18日,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领导来我所进行“规范发展行业协会与中介机构”调研。

  6月21日,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天润杯”公民道德建设知识竞赛开幕,本所派出三人组成的代表队参加了本次比赛,荣获优秀组织奖。

  6月24日下午2时30分左右,一名少女和两名同伴在东海路西端天林花园海域附近游玩,不慎被巨浪卷入海中。落水女青年两个同伴急切的呼救声惊动了正在德衡律师楼内办公的德衡员工。大家不约而同放下手中的工作,投入到救援工作中:有的同志紧急拨打110、120、119等求救电话;有的同志自发寻找身边可协助救援的漂浮物、绳索等物品赶赴现场并和天林物业的管理人员一起将筋疲力尽的救人英雄AdamKing拽回岸上。在得知下海救援同志下落不明情况时,我所工作人员自觉为其看管脱放在海边的皮鞋,并将其妥善交到民警手中。次日清晨,当我们在报纸上得知了救人英雄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后,我们被其感动、为其惋惜。为表达对英雄的敬佩和对英雄家人的慰问,我所派代表看望了英雄的家人,并敬献了花篮。

  6月29日上午9点,“德衡所党员活动日义务咨询活动”在“6.24”救人英雄葛路牺牲的地方举行,以此纪念这位舍己救人的英雄。

  7月3日,新任山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明甫在市司法局郑可悌局长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我所调研、视察。

  7月9日,山东胜利股份公司青岛分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7月13日,我所2002年度第四次合伙人会议召开。本次会议邀请我所部门副主任以上律师人员等列席会议,听取栾主任讲解合伙人协议修订草案,并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建议。在本次会议上,合伙人审议通过了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总结了上半年业务发展的情况,并对下半年需开拓的业务领域进行了分析研究。

  7月13—14日,我所在仰口海尔国际培训中心召开2002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执行主任胡明就上半年工作情况作了全面详尽的总结,济南分所主任霍建平、北京分所主任廉恩臣分别就其分管事务作了总结。最后栾主任就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7月16日,省司法厅程辉副厅长在市司法局吕涛副局长、律管处钟顺青处长陪同下,到德衡所就进一步深化律师工作改革进行调研,栾少湖主任向程辉副厅长认真汇报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并就集团化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7月24日,市政法委和团市委有关领导到本所复查“青少年维权岗”的开展情况,对我所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和团总支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

  7月26日,“2002青岛香港日——专业服务研讨会”在海天大酒店开幕,本所应邀参加,胡明、蒋琪、房立棠、李鹏程、刘克江代表我所参会,与香港律政司、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专业服务联盟等同行进行广泛接触、交流。

  7月30日,青岛澳柯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7月31日,青岛三晃电子部件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8月,霍建平律师被选为第三届济南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8月2日下午,房地产法业务部成功举办第一期合同法讲座,共有10余家法律顾问单位、30余人参加,就合同法中的主要合同制度与法理知识以及与房地产经营有关的合同实务给予细致讲解,得到了大家的高度评价。

  8月3日下午,省厅律管处于荣双处长携17家省厅直属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行27人,在市局律管处领导的陪同下到我所考察、座谈。

  8月10日,房地产法业务部在荣发公司举办第二期合同法讲座。

  8月14日下午,山东德衡律师所主办的“中国劳工民间对日索赔法律研讨会”召开,来自青岛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协和全国律协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工作指导小组、青岛大学法学院、青岛市档案馆、第二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人员和新闻界人士20余人参加了会议。

  8月16日,《半岛都市报》聘请我所担任法律顾问。

  8月23日,为方便业务联系,德衡所为各合伙人、专职部门主任、副主任及部分律师配发CDMA工作手机一部。至此,我所已陆续为所内律师人员配发手机80余部。

  8月24日,房地产法业务部在鲁能仲盛公司举办了第三期合同法讲座。

  8月26日,山东雅泰电器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8月30日,韩国TLBS律师所郑永焕主任到我所参观、座谈。

  8月底,《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李海伟及《人民日报》国内部主任记者王比学到所参观、指导。

  9月,《半岛都市报》法制版记者陆续采访了我所十余名律师人员,并在“律师名片”专栏刊出,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9月,王波涛律师随山东省证券代表团赴新加坡、香港考察。

  9月1日始,为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定客户对我所的信任,经所领导研究决定,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德衡律师“执行攻坚战”活动。

  9月3日,青岛保税区国家税务局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9月15日-17日,我所应邀参加“青岛市优秀商标展示会”。

  9月28日,德衡所参加司法行政系统“天华杯”庆祝建国53周年暨“讲文明,唱道德”文艺汇演,并获优秀演唱奖。

  10月,德衡济南分所团支部成立,王波涛任支部书记,并被选为市律协团委委员。

  10月,我所主任栾少湖律师专访已被收录到由中国律师杂志社负责编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寻访名律师》一书中。

  10月,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应邀为即将落成的新德衡律师楼题写楼名“德衡律师楼”。

  10月7日,召开本年度第五次合伙人会议,本次会议中,全体合伙人对如何增加财务透明度,建立健全本所公司化财务管理模式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决定由行政主管张文带领财务部人员具体承办。全体合伙人还审议了《合伙人协议》(修订稿第三稿),对2003年度本所人员实行何种工资、薪金制度进行了讨论。

  10月9日,栾少湖主任值母校青岛第三十三中学建校三十周年之际,个人向母校捐资助学人民币壹万元整。

  10月14日,韩国WINPtoP公司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非诉事务。

  10月18日,我所执行主任胡明律师、济南分所主任霍建平律师应邀赴上海参加“2002·第二届中国律师论坛”大会。胡明律师提交的论文《如何打造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荣获三等奖,并作为嘉宾出席论坛。本所所标、所刊、所训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肯定。

  10月19日,青岛市司法系统第六届运动会在青岛海军潜艇学院隆重举行,我所组成30多人的运动员代表队参加此次大会各项角逐。

  10月23日,青岛前湾国际物流工业园有限公司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非诉事务。

  10月28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非诉事务。

  11月,我所先后有五名律师:霍建平、房立棠、孙元熙、廉恩臣、陈蕴新,取得从事独立董事工作资格。

  11月1日,山东泰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1月1日—2日,本所主任栾少湖与北京分所主任廉恩臣在北京平济法律研究所参加了著名法学家江平主持的“江平法学论坛”开讲仪式——“第一届公司法实务高级研修班”。

  11月2日,由青岛市司法局主办、我所协办的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2002年第四届“德衡杯”青年足球赛在潜艇学院拉开战幕,我所经过四场角逐,荣获第四名,王焘同志被评为“优秀运动员”。我所获“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

  11月4日—5日,《青岛晚报》、《青岛日报》在头版最醒目位置刊发了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对《环宇集团在青岛投资及相关情况的律师调查报告书(草稿)》公示征求意见的启示”。将律师调查报告在新闻媒体公示征求不同意见,这在国内律师界尚属首例。

  11月8日,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日子,德衡所一早便悬挂了鲜艳的中国共产党党旗,并组织党员律师观看了十六大开幕盛况。

  11月8日,德衡所环宇事务顾问团组织的向有关方面公示并诚征相关意见活动圆满结束。在此期间,包括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环宇公司合作伙伴几十家单位经核准上网查阅了《环宇集团在青岛投资情况的律师调查报告书(草稿)》,并有数十家单位领导或代表到我所与顾问律师进行了交流探讨,为报告修改得更加准确提出了十几项很好的意见建议。另外,全国律协所办的中国律师网等媒体也对德衡律师的这一做法予以报道和肯定。

  11月8日,日本大江桥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委托我所办理系列非诉事务。

  11月9日,我所知识产权部主任李强律师应邀参加在天津举行的“2002全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问题研讨会”暨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2002年会。

  11月9日,经报名挑选,我所律师杜祖乐作为本省唯一一名律师参加了由国家法官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联合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承办的“环境法律研习班”。

  11月11日,《合伙人协议》(第五次修订稿)经全体合伙人修订、签署完毕,将于2002年11月19日起正式生效。

  11月11日,青岛中房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所办理系列诉讼事务。

  11月12日,青岛银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因转让其开发的银都花园小区内建的供热站,被银都花园业主委员会提起的侵权诉讼,我所李鹏程、张延岭律师代理青岛银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业主委员会不具备适格的诉讼主体资格,与争议的财产无利害关系为由抗辩,取得胜诉,法院判决驳回银都花园业主委员会的起诉。在当前我国物业立法尚不健全以及物业纠纷逐渐增多的情况下,本案引起众多关注,其判决结果对确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11月13日,德国汉堡舒尔茨.诺阿克.贝尔维克律师事务所倪安迈(AxelNeelmeier)律师等一行到我所进行考察访问,就双方今后合作的有关问题及其它事项与我所合伙人、执行主任胡明律师进行商讨,并达成共识。

  11月14日,青岛市第三届“十佳”、“优秀”律师表彰大会在市直机关会议中心一楼多功能厅召开,我所合伙人蒋琪律师荣获青岛市第三届“十佳青年律师”称号,合伙人李旭修、张兵律师荣获青岛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11月15日,党的十六大开幕以来,我所各党小组、全体党员认真结合实际,学习、讨论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开幕式上的报告。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我所党支部举办了十六大学习园地专栏。

  11月23日—24日,我所组队参加了青岛市证券业协会举办的“青岛市第一届证券系统职工乒乓球比赛”。

  11月25日,我所赵秀琴、张文律师参加办理的孙维林贪污挪用公款辩护案又获成功,该案被检察院宣称为青岛市反贪第一大案,检察院以孙维林贪污伍佰余万元提起公诉,律师周密充分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支持,最终贪污款仅查实确定为一万多元,依法对孙维林从轻判处。

  11月28日,青岛泛海名人酒店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1月30日,本所组织对2002年聘任的律师助理、法律秘书及行政秘书人员进行了一年一度的业务技能测试。

  11月30日,为期三个月的“执行攻坚战”活动圆满结束,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光大银行执行某集团公司一案,执行回现金1亿,开创了省高院单案执行现金的先河。

  12月2日—6日,根据青岛市司法局律管处的通知,2003年度拟办理律师执业证人员岗前培训在济南中鲁大厦举行。我所共有14名实习律师参加本次培训。

  12月6日,我所作为青岛市慈善总会的理事单位和法律顾问单位,由党支部、团总支和工会向全所发出“捐献一天工资奉献爱心”帮扶社会贫困弱者的倡议,得到律师、员工的积极响应,共捐款8350元,并如数上交慈善总会。栾少湖主任在青岛市慈善总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常务理事。

  12月7日,我所执行主任胡明、济南分所主任霍建平应邀赴北京参加了“2002首届中国律师论坛”。

  12月9日,欧盟驻中国代表处人权小型项目基金官员Anne Sophie女士及张岚小姐一行到我所考察,就我所申请该项目基金举办“宪法司法化实践研讨会”进行前期指导。

  12月10日,我所2002年度第六次全体合伙人会议在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对2002年度新申请入伙人员按合伙人协议规定程序进行了投票,同意接受毛洪涛、李鹏程、赵霞(女)、徐昌荣、贾晓钧、廉恩臣、鞠维军的入伙申请。本次会议还就年终总部及各分所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按《合伙人协议》及《章程》规定的程序,无记名投票选出2003年度执行主任、行政主管的人选,并抽签确定了2003年度合伙人会议财务委员会、分配委员会主任的人选。为2003年度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12月10日,山宏株式会社委托我所处理系列非诉事务。

  12月12日,原省司法厅厅长、现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律师协会会长梁德超会长在青岛开会期间视察即将启用的新律师楼。

  12月18日,我所新修订颁布了《医疗保健制度》、《临时困难救助制度》、《执业律师业务培训制度》、《关于各项休假制度的规定》、《祝贺、慰问、探望及节日补贴福利制度》等福利制度。

  12月23日,位于香港西路的新德衡律师楼投入使用。江平先生题写楼名“德衡律师楼”。原德衡律师楼及瑞丰苑分部人员全部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合署办公。本所经过周密计划,全体人员积极配合,仅用二天时间即完成了搬迁任务。行政办公室全体人员在行政主管张文、办公室主任肖健的带领下,任劳任怨,出色完成了搬迁任务,显示出行政人员良好的整体素质和团队意识。新落成的德衡律师楼办公面积近2000平方米,其功能划分主要包括:一楼为大堂接待区,二、三两层共分为A、B、C、D、E五个律师办公区域并设德衡阅览室。德衡法学图书馆暂未搬至新楼。

  新办公楼启用后,我所为全面实现规范化、现代化管理,除全面更新了100余名律师员工办公隔断外,又投资五十余万元购置了先进的网络设备以及高性能的品牌电脑,配置了功能强大的服务器以及集办公、娱乐于一体的音响系统,设立了独立机房以管理庞大的微机局域网络,实现了所内信息资源共享,为律师员工建立了快速传递信息的网络平台,为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理念做好了充分准备。至此,我所拥有办公微机106台、手提电脑25台、打印机48台。同时,我所还设置了电话虚拟网,对所内长途、传真、复印等项目实行密码自动记费,从而有效地控制所内相关费用,方便统计与核算。

  此外,我所还斥资30余万元购置了55台台式、柜式空调以及美能达DI250、惠普6L型两款新型激光打印、复印一体机及其他功能先进的传真机、碎纸机等自动化办公设备,为律师日常办公提供了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律师办公环境条件。

  12月25日,德衡所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原拟用于庆祝乔迁庆典的叁万元人民币全部捐献给青岛市残疾儿童治疗康复基金会,以此作为迁居纪念别具意义。市人大副主任朱庆兰、辛毓明参加捐献仪式,并对德衡所回报社会的义举予以高度评价。青岛市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基金会向我所颁发印有“感谢您对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字样的荣誉证书。

  12月27日,在我所新律师楼三楼会议室举办了“去日劳工民间索赔诉讼情况通报会”,本次会议就去日劳工索赔诉讼法律援助团的工作情况、去日劳工民间索赔诉讼现状以及今后的打算向社会各界进行了阶段性通报。

  12月28日,我所党支部邀请青岛市委讲师团团长毕可荣同志为全体人员作了一场精彩的十六大精神的辅导报告,受到了参会律师、员工的热烈欢迎。

  12月28日,借年终走访之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到我所新律师楼视察指导工作,并与我所全体合伙人及部分律师进行座谈,虚心倾听律师们对公正司法的意见建议。青岛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佳俊同志代表中院对德衡律师乔迁新楼表示祝贺。

  12月下旬,在昆仑饭店四层办公的北京分所扩租,搬至昆仑饭店三层,办公面积扩大一倍,建立了相互独立的四个办公区域,并设立了宽敞的会客空间,为律师工作与客户接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12月30日,青岛市司法局郑可悌局长率领副局长曹仁收、赵高全、吕涛、郭永军和纪检组长闫群华、政治部主任初鲁青等全体局党组成员在我所主任栾少湖、执行主任胡明及部分在青合伙人的陪同下,参观、视察了新德衡律师楼,并进行了亲切的交谈。

  12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厅厅长王鸿翼、告申检察厅厅长王小新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铭先、张震平和省检有关领导李锡庭等的陪同下,视察德衡所。

  2002年,我所获省级荣誉有:被省司法厅复核合格“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机构”;王隽律师被省残联、省司法厅评为“残疾人维权先进个人”。获市级荣誉有:被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复核合格的“市级文明单位”;蒋琪律师被团市委、市人事局、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青岛市第三届十佳青年律师”;张兵、李旭修律师被团市委、市人事局、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青岛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律师”;王隽律师被团市委、市人事局评为“青岛市青年岗位能手”;王隽律师被市残联评为“青岛市助残工作先进个人”。获司法局荣誉有:获2002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市司法局评为“2002年度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司法局评为“2002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司法局评为“20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我所团总支被市司法局团委评为“先进团组织”;房立棠、肖健、王隽、贾晓钧、徐宇辉、毛洪涛、胡先明、徐昌荣、姜雷、张烨、张灵环、杨培银、虞海升、张延岭获2002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王中华、李强、吴秀秀、孙玉霞获2002年度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胡明被市司法局党委评为“优秀党员”;肖健被市司法局评为“2002年度优秀信息工作者”;李强被市司法局评为“2002年度优秀宣传工作者”;栾少湖被市司法局评为“2002年度工会之友”;肖健被市司法局评为“2002年度工会先进工作者”;顾雯、李刚、王焘被市司法局评为“2002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王隽被市司法局团委评为“优秀团干部”;孙玉霞、巩淼、吴秀秀、王雪虹、汪通被市司法局团委评为“优秀团员”。

  经年终民主评议、本所合伙人、党支部、团总支领导会议讨论决定,评选徐宇辉、张烨、张灵环、李鹏程、肖兴国、胡家强、徐昌荣、王中华、赵霞、毛洪涛、鞠维军、李刚、贾晓钧、何新华、宋晓、刘振方为本所2002年度优秀律师;评选肖健、丁丽、吴秀秀、孙玉霞、盛蓉蓉、李强(信息中心)、姜雷、侯继山、杨培银、吕捷、兰天、刘克江、郑巍、崔建魁、杜彬、庞彬为2002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虞海升、巩淼为2002年度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赵秀琴、石广英、王瑞瑜、霍建平获得特殊贡献奖荣誉牌匾;评选房立棠、王隽、廉恩臣为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汪通、孙玉霞、贺珊珊为优秀团员;评选顾雯、李刚、孙波为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济南分所、房地产法业务部、金融法业务一部、公司法业务部为2002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行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财务部、图书档案馆、信息中心、车队)、北京分所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至2002年底,我所执业律师共有121人,其中专职律师98人,兼职律师23人,共有律师助理、法律秘书、行政人员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