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1998:德衡所大事纪要

1998-12-30

  1月,我所设立企业法律顾问协作部,本部由我所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旨在协助企业法律顾问共同作好企业法律事务。

  1月5日,本所召开转制后首次合伙人会议,栾少湖、胡明、张文列合伙所首批七名合伙人之中。

  1月6日,中化山东进出口集团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1月16日,经市司法局青司机党字[1998]7号文件批准,同意本所支部升格为中共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栾少湖同志任支部书记,胡明任组织委员,蒋琪任青年文体委员。

  1月19日,青岛建筑工程学院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1月中旬,本所派出胡家强等二位律师到邓百氏公司(DUN&BRANDSTREET)在中国的总部上海进行考察,并与其签订了合作海外追款的协议。

  1月下旬,本所聘用肖健同志担任图书档案馆馆长,负责筹建德恒法律图书档案馆。

  2月,本所与新加坡黄德森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建立友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2月,栾少湖、吴磊律师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走私普通货物案的第二被告人赖积祥辩护,中级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判决被告赖积祥缓刑三年(第一被告人李国庆则被判处死缓)。此案由中央电视台报道。

  2月,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本所同意律师任虎(朝鲜族)赴韩国高丽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为今后办理涉韩法律事务打下了基础。

  2月4日,青岛市司法局[1998]5号《关于表彰1997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我所记集体三等功,金融证券部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月7日,我所受TETRAS S.A COMPANY委托为其办理系列执行事务。

  2月9日,BAOATY CO., LTD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非诉事务。

  2月9日,深圳华商银行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执行事务。

  2月13日,青岛市律师协会设立律师专门委员会,我所主任栾少湖被推选为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2月21日,根据市司法局要求,本所开展了1998年度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并顺利完成年检注册工作。本次注册律师有42名,其中专职律师27名,兼职律师9名,特邀律师6名。

  3月,我所派律师参加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培训。自此我所具备了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的条件。

  3月8日,本所在北京琉璃厂青岛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306室设立了驻京联络处。以此来扩大和加强本所与北京律师机构的联系。我所贾晓钧、郑惠等律师先后辛苦驻外,为德恒律师进军北京探路。

  3月13日,我所派律师参加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举办的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律师业务培训。

  3月中旬,青岛德恒律师楼建成竣工,成为岛城东海路海边又一道亮丽风景线。

  3月18日,根据《关于律师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的通知》规定,经司法部律师司、国家科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审核,我所获得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3月21日早九点,位于岛城东海路观涛园附近的“德恒律师楼”暨“德恒法学图书档案馆”举行了隆重的启用仪式。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程辉处长(现司法厅副厅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群先、市检察院检察长姜永生、市司法局局长郑可悌、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王瑞瑜等有关领导及法律顾问单位的代表等三百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之后,近百名德恒律师在楼旁广场举办了“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献爱心”大型法律咨询及免费赠书活动,本次活动由《北京青年报》配以画面作了大型报道。籍本所新楼启用之际,本所还专门成立了“法律咨询热线服务部”,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位于该楼一层的“青岛德恒图书档案馆”与新楼同时启用,拥有图书2万元余册、报纸期刊近百余种。为纪念新楼落成,特在律师楼顶层平台上置德恒律师楼碑记。碑记由栾少湖主任执笔,其中记载:

  公元一九九三年夏,青岛市公安局三级警督栾少湖科长倡邀青岛四方律师事务所李萍律师等友人酝酿创设律师机构。在司法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的支持下,经山东省司法厅、青岛市司法局批准,“中国律师事务中心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于同年十二月十二日诞生。栾少湖任主任、李萍任副主任,时律师及行秘人员仅六人,借市审计大楼六层一隅办公。

  今日,执业近一千六百日之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终于拥有自己的办公楼。抚楼思绪,酸甜苦辣涌心头;凭浪远瞻,天高海阔任鸟飞。时法学硕士栾少湖任合伙所主任,法学硕士李萍任所副主任,律师及行秘人员近百人。

  公元一九九八年元月

  3月下旬,因组织制度健全,且团员总数超过《团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人数限制的德恒所团支部,经司法局机关团委批准,成立德恒团总支,同时成为局机关团委常委会成员,蒋琪任团总支书记。

  4月,我所先后接待了河北、石家庄、淄博、临沂等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及律师所领导的来访,他们纷纷表示不虚此行,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学习。

  4月,配合队伍教育整顿,我所团总支组织部分律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服务质量跟踪调查活动,对我所法律顾问单位以及部分委托办案单位进行了走访,通过广泛征求客户的意见,发现律师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有的放矢的进行整改,确保我所队伍教育整顿的有效进行。

  4月,青岛银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4月3日,我所担任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派宿捍东律师为其办理系列案件、事务。

  4月5日,德恒共青团总支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到青岛革命烈士纪念馆赡仰革命先烈,并举行了宣誓仪式。党支部书记栾少湖也随同前往。

  4月7日,共青团青岛市委等四部门发出关于表彰九七年度青岛市“青年文明号”称号的决定(青团发[1998]12号)授予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我所成为岛城首家荣获“青年文明号”称号的律师事务所。

  4月11日,司法部律师司段正坤司长(现任司法部副部长)携处长穆益斌、丘征在省司法厅姚成林副厅长和程辉处长、市司法局局长郑可悌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段正坤同志对本所改革、发展、开拓、管理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对本所的成功之路赞称为“奇迹”,并对本所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4月中旬,全国律协在京进行公司法律事务高级培训,我所派房立棠等四名律师参加,继北京之行,我所又派李鹏程等两名律师到达深圳,对律师参与的新类型楼宇按揭业务再次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

  4月18日,本所启用中英文双语业务专用章,改变了青岛律师业务使用机关公章的历史。

  4月20日,为配合青岛市青年志愿者义务活动,本所开展了德恒律师“青年志愿者周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就群众所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切实的法律咨询服务。

  4月21日,市司法局机关党委青司机党[1998]14号文件授予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栾少湖同志获局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本所团支部被授予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4月22日—27日,本所自1997年春组织部分律师查体之后,又组织全所人员在济南军区第一疗养院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律师由于长期从事脑力劳动身体状况较差。为此,我所从饮食到作息制定了相关措施,号召律师们加强锻炼,关心自己的健康。

  4月23日,我所胡明律师代理的欧美公司、孙某被诉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经过历时三年的审理,以我方胜诉而告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这起新类型案件中,再一次验证了我所律师的业务实力和高质量的办案水平。

  4月30日,根据《青岛市规范化文明律师事务所评审办法》和《青岛市规范化文明律师事务所标准》,经市局党组研究,批准本所为“青岛市规范化文明律师事务所”。

  5月,我所胡明、霍建平、蒋琪等律师获得山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从事股份制改制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5月,市司法行政系统第四届运动会在潜艇学院举行,我所冒雨参加了比赛并获得大会“精神文明奖”和“优秀组织奖”。

  5月8日,为配合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施,结合当前金融机构的整顿,本所成立金融法规讲师团。讲师团到各大银行、金融机构讲课。授课时采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办法,为提高金融机构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及业务水平,更好地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利益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5月8日,山东省国际海运公司华福货运代理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5月27日,上海大众汽车青岛特约维修站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6月1日,青岛肯德基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6月10日,为配合住房制度的改革,在借鉴国内外同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所房地产业务部在青岛地区率先介入个人住房贷款和代理购买商品房新业务。

  6月11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出口信用保险部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诉讼事务。

  6月22日,为贯彻市司法局提出的在律师行业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提高律师服务水平确保办案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在全所范围内开展服务质量大检查。

  6月24日,司法部举办的“改革大潮中的中国律师展”在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开幕,其中展出了青岛德恒律师楼英姿和我所“律师为下岗职工送温暖活动”的图片以及律师咨询业务实物档案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建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司法部部长高昌礼的陪同下,视察展览,并在本所展牌前对本所的工作与建设给予赞扬,本所参展的各项展品给参观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本所主任栾少湖前往北京参观展览,并与司法部律师司段正坤司长等领导在本所展区前合影留念。

  6月底,受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的委托,我所以金融证券部为主成立了由十几名律师组成的信用证业务研究组,金融证券部主任胡明任研究组组长。研究组实际经办了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数十起信用证案件,总标的额达十亿元,为本所信用证法律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7月1日早晨,我所党支部在本所律师楼前,组织全体党、团员举行升国旗和党员宣誓仪式,同时播放《国际歌》,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七十七周年。

  7月初,省律协、省厅律管处领导暨省内部分国资所领导在司法局律管处领导陪同下来我所考察。

  7月6日,我所团总支在所内发出“四帮一”救助失学儿童捐款的倡议,得到团员青年及热心于希望工程事业同志积极响应,全所共募集资金4600元,团支部将募集款项全部交给团市委希望工程办公室,结对资助了十一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7月9日,山东省高级法院院长宇培杲等领导在青岛市中院领导的陪同下视察我所,并就树立新时期人民法官和人民律师高大形象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宇培杲同志为我所五年来无律师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的执业情况给予了较高评价,并欣然为我所题词:崇尚公正、追求卓越。

  7月11日,我所档案馆通过省级先进单位一级达标考核验收,成为全国律师行业第一家省一级先进档案馆。

  7月15日,青岛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7月17日,青岛市司法局召开表彰大会,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所被授予“规范化文明律师事务所”和“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九九七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7月22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7月26日,青岛汇泉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7月30日,美国凯悦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8月,中国著名民法学专家梁慧星先生日前来到我所,他高兴地参观了律师楼并与律师进行会谈,梁教授对我所理论研讨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并欣然收下我所聘其为特邀法学顾问的聘书。

  8月3日,省司法厅律管处及政治处7名同志组成“山东省文明律师事务所考评组”,在省厅律管处处长于荣双的带领下,来我所检查考核,并通过评审。

  8月13日,我所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向青岛市司法局申请设立济南市分所。

  8月20日,市司法局批复:我所符合设立分所条件,同意设立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根据《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我所向济南市司法局提出申请,着手筹建济南分所工作。济南市司法局局长郑传河表示欢迎。

  8月24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9月,原司法部副部长张秀夫来我所视察工作。

  9月初,面对长江流域的洪水灾害,所党支部、团总支联合发起“心系灾区、伸出援助之手”,向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灾区捐款的倡议,得到全体党员、团员和同志们的积极响应,全所共捐款11630元,其中所集体捐款3000元,个人捐款8630元。另外全所同志共捐赠衣被200余件。

  9月1日,市司法局公布我市律师理论研究活动成果,我所在97年理论研讨活动中获二等奖的论文有两篇,三等奖三篇。我所被省司法厅、省律协评为“山东省律师百篇论文评选优秀组织奖”;

  9月4日,德马(青岛)贸易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9月5日,在全所全体人员大会上,栾少湖主任布置“催结案抓执行工作”,成立金融案件催结案抓执行领导小组,栾少湖任组长,下设三个执行组。律师通过调查,摸清财产线索,配合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有力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受到金融机构的好评。

  9月10日,德恒律师出资为“送法进校园”结对单位青岛一中设“教学奖励基金”。在1998年教师节来临之际,为鼓励教职员工做好教学工作,特捐款人民币叁万元整,作为98—99年度青岛一中校长教学奖励基金。

  9月12日,由我所栾少湖同志构思,为青岛市公安局警察学会下属安保咨询服务中心设计的“声光报警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初步审查后,授予了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证书号为第89811号。

  9月18日,青岛啤酒销售公司委托我所为其办理系列诉讼事务。

  9月25日,我所主任栾少湖、主任助理胡明启程赴瑞典、法国等欧洲七国进行考察,为期15天。期间,拜访了斯德哥尔摩仲裁庭和海牙国际法庭及相关律师机构。

  9月28日,本所协助市律师协会举行纪念新《刑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我所在座谈会上做了汇报发言。

  10月14日,青岛麦迪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10月17日,李沧区人民政府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10月27日,青岛市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本所“德恒”服务标识被认定为青岛市首批20件著名服务商标之一。

  11月1日,由局机关、律师所等13个代表队参加的青岛市司法局首届“德恒杯”青年足球赛落下帷幕。德恒律师所足球队获得律师、公证系统第一名,总排名第三名的好成绩,同时获得“优秀组织奖”和“道德风尚奖”。

  11月12日,青岛市司法局荣获司法部集体一等功。本所在青岛日报头版报耳套红刊出祝贺。同日,司法部、省司法厅领导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庆功大会,市司法局局长郑可悌荣获省司法厅个人一等功,本所派出30余名律师和工作人员参加庆功会。

  11月13日,济南市司法局黄克云副局长、律管处李肖奇处长、王华副处长率济南市律师所主任一行二十五人到所参观并召开座谈会,栾少湖主任介绍了本所的发展和业务开拓、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在济南同行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11月18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全体合伙人及党团支部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并公布一九九九年度固定工资、效益工资业务部门的人员构成,聘任类别、工资定级及年度定额指标方案,为一九九九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该方案中取消了以往年度“助理律师”(指考取律师资格但尚未取得执业证的人员)这一人员称谓,统称“律师助理”。99年度部门聘任人员设律师及律师助理二类,为免除文字表述之麻烦,其聘任类别及基本工资定级分别以A、B及a、b、c、d表示。

  11月20日,本所在全市律师行业率先制定并试行了“关于本所律师代理活动处理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为本所律师代理业务过程中涉及的利益冲突问题进行了界定和限制,旨在摒除不公平因素,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1月20日,我所律师孙元熙代理某银行信托公司诉中国外运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获胜诉判决,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支持。这是一起有关船舶融资租赁交易纠纷的典型案例。由于有关船舶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实践中也很少有相关实例,律师对涉及的船舶注册、挂靠国籍、转租经营,船舶扣押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和实践,不但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为融资租赁法规的健全和合同完善提供了借鉴性意见。

  11月26日,为庆祝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成立五周年暨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开业,答谢法律顾问单位、新老客户与各界朋友,本所在红星电影院举行电影招待会,放映美国战争片《拯救大兵瑞恩》,共放映七场,前往观看人数达2200余人。同时,本所在《青岛晚报》报耳套红刊出“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诚征批评意见”。本所以崭新的姿态充满自信地出现在全市人民面前。

  12月,德恒团总支组织所内团员青年赴即墨农村看望于同年7月团市委希望工程办公室组织的“四帮一”活动中资助的贫困儿童,并带去了学习用具,与结对贫困儿童欢聚一堂,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12月,我所以德恒律师楼为背景,精心设计了一套德恒律师楼“春、夏、秋、冬”明信片和1999年年历,向广大新老客户赠送,以表谢意。

  12月,我所受中国银行威海市分行委托,全面介入其环翠支行存单诈骗相关业务。

  12月2日,年终评优结果:优秀律师:李萍、胡明、蒋琪、赵秀琴、李旭修、房立棠、胡家强、王晓菡、魏博文、刘凌云;先进工作者:栾少湖、张文、刘永昌、李鹏程、巩淼、孙元熙、刘杰、孙波、孙雅琴、苗君钰、肖健、胡建超、景艳东、谢秀丽、李宇飞;先进集体:行政综合办公室、金融证券部;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法律研究室;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张灵环、杨伟;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孙雅琴;工会先进分子:张文、杨伟;团支部优秀团员:巩淼、苗君钰、苏沛、王均、景艳东;党支部优秀共产党:栾少湖、蒋琪。

  12月10日,经济南市司法局和山东省司法厅核准,设立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并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号 150198320037)准予依法执业。

  12月18日,我所组织编写的“法律顾问简报·五周年特刊――五周年大事记”新鲜出炉。至今,我所已经整整走过五个年头,五年来,德恒所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德恒人用自己的真诚和努力富有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成功发展之路,为表达对创业者们的敬意和给予关心、支持我所律师事业的领导和同志们的感谢,我所特编写此大事记,奉献给他们。同时,也将以此自勉努力尽快成为全国一流的高层次律师机构。

  12月25日,在黄金海岸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1998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栾少湖主任对1998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会上,对评选出的1998年度先进集体、优秀律师、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青岛市司法局领导也参加会议祝贺。会后安排会餐并举行圣诞节“德恒亲友杯”卡拉OK大奖赛。

  12月27日上午10时,在济南市三星级宾馆良友富临大酒店举行了济南分所的开业仪式,山东省司法厅、济南市司法局、青岛市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前往祝贺,济南分所宣告开业。济南分所成立时办公地点:济南市泺源大街5号良友富临大酒店1001、1018房间。总面积约100平方米,济南日报进行了题为“全省首家跨地市律师事务所在济成立”的报导。

  12月底,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授予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山东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

  附:《一九九八年度工作总结》摘要:一九九八年,本所各项业务的发展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提高,其中,新发展法律顾问单位111家,代理刑事案件146件,经济案件324件,非诉事务65件,咨询、代书 1400余件,完成业务收费比1997年仍有所增长,执业律师人均收费均完成定额指标。

  截止98年底本所共有执业律师73人,其中专职律师45名,兼职律师12名,特邀律师6名;律师助理、秘书及行政人员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