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1994:德衡所大事纪要

1994-12-30

  1月3日,《中国律师事务中心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1994年度工作计划》出台,规定:首先抓好高层次律师招聘,实行全员坐班制。早八点行政考勤,晚五点业务查岗成了德恒律师一条铁的纪律。第二,加强收案、收费和财务管理。第三,坚持重点突出、整体共进的业务发展方向。以开展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和国际经贸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为重点,逐步向企业重组、股份制企业改造和三资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拓展。

  1月上旬,刘致政(原四方区法院民庭退休审判员)、刘杰(原国家工商干校教务长)到所做特邀律师。中国律师事务中心派驻青岛的律师人员法学硕士宫煜、步凌云、王大成等陆续短期来青坐班。

  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八),本所在青岛日报报耳通栏刊出新春贺语和招聘法学硕士、法学教师广告。胡明(法学硕士)、王中(法学学士)等数名大专院校法学教师相继到所应聘,成为兼职执业律师。张文应聘任所行政与财务负责人兼会计。

  3月,岛城繁华地段出现“迎宾馆预谋大拍卖”售楼广告牌,市民误认为历史文物将被拍卖,纷纷批评有关部门。胡明等律师担任青岛迎宾馆诉青岛天诚广告公司与青岛荣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语侵权案青岛迎宾馆的代理人。本案属国内首起广告侵权诉讼案件,在法律界引起轰动,中央电视台、工人日报、齐鲁晚报、青岛日报、青岛晚报、青岛电视台、青岛经济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纷纷追踪报导。补偿金十万零六千元整。德恒律师名扬岛城。

  3月22日,本所合作人会议聘任李萍为主任助理兼金融证券部主任,高伟任经济综合部主任,刘杰为法律顾问部主任,胡明为民、刑综合部主任,陈学功为办公室副主任。

  4月9日,青岛市公安局终于批准栾少湖同志辞警调离申请,并对其住房等相关待遇作了妥善安排。

  4月12日,响应司法部加强律师业务管理的指示,经合作律师会议研究,在立案归档等各方面做了更高的要求,并制定了包括《收案、结案审批办法》、《加强业务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情况呈报》、《律师及工作人员聘任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考勤办法》等十余项管理制度及律师办案基本原则。

  5月,交通银行青岛分行聘请我所担任其法律顾问,并全权委托我所代理其清欠工作。

  5月28日,山东省司法厅厅长梁德超、市委副书记徐长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吉宾在山东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程辉、市司法局局长郑可悌和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副主任王丽的陪同下,亲临我所视察听取工作汇报,并提出争创一流律师所的要求。

  6月,本所创新设立“德恒律师服务网络”,为加入网络的单位、个人或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负责各类法律事务代理。刘致政、宫煜律师为网络负责人。

  6月,本所创新设立“德恒律师服务网络”,为加入网络的单位、印发,主要发送到各法律顾问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内容有重要信息选编、有关法律问题解答、律师研讨、本所办案活动简讯、新业务介绍等。广受客户的喜爱。

  7月,台湾女公民乐琪珊,因青岛彩色摄影服务中心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本人的照片和与其夫的合影作为广告照片刊于1992年—1994年出版的“青岛电话簿”,侵害了其肖像权,委托本所律师胡明等律师代理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乐琪珊胜诉。此案广受海内外媒体关注,属于青岛地区首例肖像权案件。

  7月,中国海洋石油服务总公司委托我所代理其系列诉讼案件。

  7月,青岛海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委托我所代理其系列诉讼事务。

  8月,山东省莒县来青打工妹郑成凤被雇主残害致死的事件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我所得知此事后,自发捐款600元资助郑成凤亲属,并主动提供法律帮助。派律师义务担任郑成凤被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免收此案的一切律师代理和办案差旅费用。此举使受害人亲属深受感动,郑父及其兄专程赴所表示感谢。犯罪嫌疑人贾继琴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此消息被《中国律师报》以“青岛一打工妹被虐待致死德恒所捐款并义务代理诉讼”为题刊登。德恒律师的义举广受青岛市民好评。

  10月,我所律师代理的广受省内外媒体关注的国内首起青岛气象台诉东岳时通传呼台使用气象信息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部分胜诉。

  10月8日,市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运动会在潜艇学院举行。我所参加了部分比赛项目,获优秀组织奖,以崭新的面貌与姿态出现在同行面前。

  10月28日,青岛汽水厂以宏大东崂矿泉水印制使用“东崂”牌矿泉水商标,侵犯其“崂山”牌注册商标提起诉讼,被告委托我所胡明、刘杰律师代理本案,这是我所接办的第一起新类型商标纠纷案件,《青岛晚报》作了跟踪报道。

  11月,青岛录音录像出版社委托我所办理其系列诉讼事务。

  12月,海军潜艇学院委托我所代理其系列非诉事务。

  12月中旬,原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干部刘永昌同志到所做特邀律师兼办公室主任。

  12月18日,本所举办庆祝建所一周年活动,邀请青岛交响乐团在市人民会堂举办首次“德恒律师之夜”交响音乐会。向各法律顾问单位、客户和公、检、法系统赠票近二千张,答谢社会各界对德恒律师所工作的支持。

  附:《一九九四年度年终总结》摘要:1月—12月份,全所共发展常年法律顾问单位23家,办理诉讼事务118件,非诉讼事务20件,其中经济事务82件,民事、行政事务17件,刑事8件,接待来访咨询213件,代书40件。

  经过一年的发展,全所律师及行政人员由建所初期的4人(不包括北京的王丽等5人),到12月底充实到19人,其中专职律师3名,兼职律师5名,特邀、实习律师6名,办公室人员4名。上述律师人员中有硕士1名、在读硕士3名,双学士1名,学士6名。